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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4-16 15:12:54    阅读:5087 次


连安监[2014]51号
 
 
关于印发《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水平,根据《2014年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市危化品三级安全标准化有效期满企业复评达标率100%(具体名单见附件2)。
2、新建危化品企业建成投产一年内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3、中石化连云港分公司加油站及油库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
4、鼓励三级标准化企业提档升级,创建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灌云县、灌南县至少3家,市属监管企业1家,市经济开发区1家,其他县区视情况自行确定任务,确保全市新增5家以上企业通过二级考评验收。
二、评审依据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苏安监〔2011〕202号)7个专项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7个专项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1《氯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2、《合成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3、《农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4、《涂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5、《工业气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6、《储存(含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7、《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补充规定》。
三、申请安全标准化评审企业的条件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许可(新建企业需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使用、经营许可证);
2、能够正常生产(长期停产企业暂不予以评审),未列入本区域本年度内关闭、整合或搬迁计划的企业。
延期复评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三年以来未发生亡人事故和重大爆炸、泄漏事故;
2、三年以来无查实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运行,并按规定每年进行自评。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延期复评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资料(装订成册),包括:
(1)在有效期内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4)企业简介(主要内容:企业性质、地理位置和交通、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从业人员、企业下属单位情况等);
(5)企业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6)生产的主要过程的流程图或示意图;
(7)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8)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机构的工作职责;
(9)重大风险清单;
(10)重大危险源清单;
(1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清单;
(12)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延期复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三级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复印件;
2、近三年以来企业新、改、扩建危化品项目情况说明(具体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名称、建设时间、相关评价和设计专篇等报告编制单位、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等);
3、近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亡人和重大爆炸、泄漏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证明材料(由县、区安监局出具证明材料);
4、在役装置设计诊断报告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5、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五、严格安全标准化评审质量控制
1、规范评审程序。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包括延期复评工作)严格按照企业自评、县区安监局初审、市安监局形式审查、评审组织单位确定评审单位、评审单位考评、市安监局核准、公示授牌的程序进行。企业完成自评后,应将申请评审材料报县区安监局初审,县区安监局初审合格(县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安监局危化处。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前,要将评审时间告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市安监局将按一定比例抽查安全标准化评审过程,审查评审质量。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办法》(苏安监[2011]204号)相关规定执行。
2、坚持考评与咨询相分离原则。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确定的评审单位可以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咨询辅导工作,但必须要将开展咨询服务企业名单报市安监局危化处备案,防止咨询和考评不分离情况的发生。评审单位开展咨询过程中,不得包办代替企业一切安全标准化事务。
3、规范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的编制。涉及到氯碱、合成氨、农药、涂料、工业气体、储存等企业,必须要对应采用省安监局制定的评审标准中的专项补充规定,并在编制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说明。评审报告必须要有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现场隐患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和评审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学历、职称证书。延期复评企业的评审报告还要将在役装置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情况予以确定。评审报告隐患整改结论必须明确,不得有“基本整改到位”等含糊结论。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30日前)
各县区安监局制定本辖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梳理市局公布的三级安全标准化期满企业(附件2)和新建投产企业名单,确定本年度开展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复评)及创建二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分月度分批次排出考评计划,并抓好动员部署工作。请各县区安监局于4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2、开展自评阶段(2014年6月30日前)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企业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可以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咨询辅导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评审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自评报告,连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报县区安监局初审。
3、初审阶段(2014年8月30日前)
根据本辖区企业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企业上报的安全标准化申请材料,逐一组织初审,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列出月度推进工作计划表,有序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对拟创二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申请考评前,县区安监局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初审,确保质量。
4、评审验收阶段(2014年10月底前)
企业申请材料经县区安监局初审合格后,应通过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考评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市安监局危化处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的,由危化处转报市安全生产协会确定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申请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的,由危化处转报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的企业,由安监部门统一制定和授予标准化牌匾和证书,并在市安监局网上予以公告。
市安监局危化处接收企业延期复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期满企业复评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按序时进度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尤其是三级标准化期满企业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必须统筹兼顾,早计划、早安排、早开展。要分清轻重缓急,切实形成批次,防止出现后期积压,评审单位忙不过来,影响年度工作进度。
2、严格工作标准。各县区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制定的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认真整改存在的各项问题。对企业上报的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要从严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新上报。
3、严把考核质量。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跟踪督导,督促评审单位认真履行考评职责,全面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单位考评把关不严、不组织复查、弄虚作假的,市安监局将该评审单位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本市开展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4、建立奖惩机制。市安监局将把安全标准化延期复评及提档升级工作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提高考核权重。对未按期完成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的企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责令其限期完成复评工作。同时,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缓为其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延期复评申请表
2.三级安全标准化期满企业名单
3.2014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汇总表
相关附件:
                1、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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