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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4-16 16:42:32    阅读:3729 次


连安监〔2014〕55号
 
 
关于印发《2014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6
 
 
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局的总体部署,继续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1.抓好国务院安委会〔2013〕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13〕8号和省安委会〔2013〕36号文件精神,按照《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连安〔2014〕11号),全面掌握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在省局应急办指导下,推动各县区、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制定完善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等制度。
3建立应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企业标准化达标验收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中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4.构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在市政府应急办指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联络会议、事故灾难信息共享、应急指挥统一协调、应急救援多方联动等沟通协作机制,有效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联合救援能力。
5.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根据2013年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部分市属监管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备案等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尤其是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完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依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督促指导各县区安监部门预案的修订工作。 
6.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与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企业标准化达标验收、企业安全文化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报备、培训、演练、评估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录入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促进应急预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7.提高应急演练实际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切实抓好应急演练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等重点工作。拟举办市级应急演练项目,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提升演练质量,扩大社会影响。推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等形式的应急综合演练,组织指导输油气管道、矿山、危化品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8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强化高危企业以及化工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骨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根据辖区内事故灾害特点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抓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布局定位、体制机制、运行保障等工作,鼓励、支持和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健康发展;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没有专职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逐步建立完善市、县区和企业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的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比武等方式,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服务企业的能力和科学施救水平,减少因处置不当带来的伤亡和损失。
9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补充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预案编制、预案评审、应急救援等工作方面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建立和完善应急专家工作制度,推进应急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10.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置,迅速上报,联络畅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11.加强事故应急监测预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发生台风、强降雨、冰冻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督促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教措施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12.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责任落实,建立规范高效的事故信息报告、专家技术支持、现场抢险救援、应急总结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事故救援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督促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及时派出工作组,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确保科学、安全、有效施救。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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