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31作者:管理员浏览:6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安全评价报告项目规模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
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合同期限30个工作日
项目类别预评价项目报告提交时间2026年3月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南京特种气体厂股份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投资建设,成立于2025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兵,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K31NY000,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灌云临港产业区口岸联检中心二楼207室,企业建设地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灌云临港产业区,企业位于东经 119°45′19.03″E,北34°30′11.01″N,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总占地面积50.68亩。
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功能为连云港碱业脱碳装置区来的原料气经“吸附净化+多塔低温精馏组合法”提纯为食品液二氧化碳、高纯电子级二氧化碳的生产过程(部分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干冰)。电子级工业丙烷分装的生产过程。环氧乙烷进行分装,环氧乙烷灭菌气为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两种气体的混配充装的生产过程,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氢气、乙炔、氨等特种气体的经营过程,公司内设施有:干冰生产及充瓶厂房、C02压缩厂房、压缩机辅机、二氧化碳室外设备区、液体C02产品罐区、C02充装设备区、液体C02充装场地、干冰生产室外辅助区、甲类充装房、露天装卸场地、甲类库房、露天装卸场地、甲类罐区、甲类卸车区、甲类泵区、露天戊类堆场等。
连云港碱业为异地搬迁项目,该项目目前已经投入生产。该项目配套了40万吨每年的合成氨、110万吨的联碱装置。二氧化碳作为中间体,每年可产生137万吨的二氧化碳,联碱项目将用48.5万吨。尚有88万吨的二氧化碳尾气排放,为了减少碱厂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利用碱厂的二氧化碳进行提纯、液化,最终生产出食品级、高纯电子级二氧化碳。
因此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0123.34万元,建设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即在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新建储存和提纯设施。储罐区分别为甲类罐区、液体二氧化碳产品罐区、甲类库房储存介质为环氧乙烷、丙烷、环氧乙烷灭菌气、氢气、乙炔、甲烷、一氧化碳、液氨、二氧化硫等,干冰和充装车间储存介质为食品液二氧化碳;主要设备为原料气缓冲罐、精脱硫塔、二氧化碳压缩机组、吸附塔、分馏塔、制冷机组、二氧化碳储罐等设备,液体二氧化碳储罐区位于公司东南位置,甲类罐区位于公司的东北位置,甲类仓库位于公司的西北位置,甲类充装房位于厂区中间位置,干冰车间及充瓶厂房位于厂区的西南位置。压缩机房和冰机房位于厂区中部。
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已经于2026年2月25日经连云港市灌云县数据局备案,备案号:灌数据投资备(2026)54号。
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储存过程中和生产及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642)、氨(序号:2)、环氧乙烷(序号:981)、丙烷(序号:139)、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序号:643)、氢气(序号:1648)、甲烷(序号:1188)、一氧化碳(序号:2563)、二氧化硫(序号:639)、乙炔(序号:2629)、甲醇(序号:1022)、硫化氢(序号:1289)、柴油(序号:1674)。该建设项目氨(序号:2)、环氧乙烷(序号:981)、丙烷(序号:139)、氢气(序号:1648)、甲烷(序号:1188)、一氧化碳(序号:2563)、二氧化硫(序号:639)、乙炔(序号:2629)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第五十三条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二氧化碳适用于本办法,因此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向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氨(序号:2)、环氧乙烷(序号:981)、丙烷(序号:139)、氢气(序号:1648)、甲烷(序号:1188)、一氧化碳(序号:2563)、二氧化硫(序号:639)、乙炔(序号:2629),经营类型为带储存设施经营。生产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序号:643)应向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642)、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序号:643)。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项目组长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成武彭杰滕步冉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胡成武、李善伟、刘琦、罗吉雷、王志刚、徐以法/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勘查人员勘查时间及任务现场勘查照片
/2026.1.12
现场照片1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