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3作者:管理员浏览:2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规模年产350吨5-氨基-1,2,3-噻二唑,600吨4,6-二羟基-2-苯基嘧啶
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合同期限20
项目类别现状评价项目报告提交时间2018.4.12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8日,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堆沟港镇辖区),主要从事医药、农药化工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与经营的企业,技术支撑依靠江苏省激素研究所有限公司。该公司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占地面积2.5万m2,现有职工85人,其中技术及管理人员20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开明。

该公司已建成      年产350吨5-氨基-1,2,3-噻二唑,600吨4,6-二羟基-2-苯基嘧啶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于2014年通过安全“三同时”验收,编号为连危化项目审字【2014】062号。

该公司目前能够正常生产的项目有:年产350吨5-氨基-1,2,3-噻二唑,600吨4,6-二羟基-2-苯基嘧啶。

企业于2017年11月8日领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品名为:硫化钠(年产量:6698吨/年)、苯甲腈(年产量:390吨/年)、甲醇(年产量:963吨/年)、氯化氢(年产量:142吨/年)、正磷酸(年产量:187吨/年),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G00171]有效期为2017.11.7-2020.11.6。

依据《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项目涉及到重点危险化工工艺:胺化工艺,应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天尊化工委托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生产现状进行评价,本次评价为“双评价一会审”中初次评价。本次评价范围为:年产350吨5-氨基-1,2,3-噻二唑,600吨4,6-二羟基-2-苯基嘧啶项目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公辅设施等。

经辨识,本期评价项目中5-氨基-1,2,3-噻二唑生产中的胺化反应和4,6-二羟基-2-苯基嘧啶生产中的胺化反应和二次胺化反应属于较高危险反应工艺(高危工艺)。

本项目中没有涉及到高危储罐。

本期评价项目中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有氰化钠。

本期评价项目中氰化钠、甲苯、甲醇、氨、三氯甲烷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水合肼(催化剂)。

本评价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甲苯、盐酸、三氯甲烷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硫酸、甲苯、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三氯甲烷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在企业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均要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该单位使用和储存的危险物质的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监控化学品。

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堆沟港镇辖区),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内。

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限制淘汰工艺和淘汰落后安全设备。

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料和产品均有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需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及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连云港天尊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的生产过程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项目组长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成武彭杰腾步冉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苏新建、王瑞辰、刘婷、苏东亮、冯家露/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勘查人员勘查时间及任务现场勘查照片
/2018.1.30
现场照片1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