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3作者:管理员浏览:2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规模多产品
业务范围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合同期限20日
项目类别现状评价项目报告提交时间2018.3.10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是由靖江市长江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现占地面积25200m2,于2007年投资4000万元,建成年产3500吨2,4-二氨基苯磺酸钠、年产2000吨4-β-乙砜基硫酸酯苯胺-2-磺酸和年产300吨对氨基苯甲醚-3-磺酸生产项目,于2009年7月8日取得灌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验收安全许可证意见书。目前共有员工84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生产作业人员63人,辅助人员6人。固定资产3300万元,年创销售收入6000万元,可实现利税600余万元。
依据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工作,本评价报告即为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次“双评价一会审”工作中的“首次评价”。
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2,4-二氨基苯磺酸钠、年产2000吨4-β-乙砜基硫酸酯苯胺-2-磺酸和年产300吨对氨基苯甲醚-3-磺酸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原料主要有:间苯二胺、发烟硫酸、硫酸、氢氧化钠、对氨基苯甲醚、邻二氯苯和氨(用于制冷机冷媒)。
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也无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产生,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企业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氨(氨需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36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0.5吨(仅用于制冷),实际年使用量约为0.5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不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
本企业生产中涉及到“较高危险反应工艺”为磺化反应。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 “高危储罐”。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剧毒化学品。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储存与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企业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氨(仅用于制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项目组长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瑞辰彭杰滕步冉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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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王瑞辰、苏新建、苏东亮、刘婷、冯家露/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勘查人员勘查时间及任务现场勘查照片
/2018.2.6现场查看并提出整改对策
现场照片1现场照片2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