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五氯吡啶
发布时间:2013-10-28作者:管理员浏览:2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五氯吡啶 | 项目规模 | 年产1500吨五氯吡啶 |
| 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等 | 合同期限 | 15天 |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项目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2.10.10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堆沟港镇辖区),主要从事医药、农药等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占地面积37410m2,现有职工8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7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罗翃。 该公司已建成 年产1000吨2-氯烟酸、1500吨五氯吡啶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于2008年正式投入生产且通过安全“三同时”验收。该公司于2011年为了适应市场形势,该公司投资6300万元技改年产600吨4,6-二氯嘧啶及副产390吨磷酸钙、800吨2,3,5-三氯吡啶生产项目,于2012年正式投入生产且通过安全“三同时”验收。 该单位年产1500吨五氯吡啶项目中产生大量的氯化氢气体,在2008年验收时由于当时氯化铵和氯化钙销售市场比较好,因而在做验收评价时,将氯化氢气体用2-氯烟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和外加氢氧化钙的方法制成氯化铵和氯化钙进行销售,由于氯化铵和氯化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而当时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由于市场原因,本单位的2-氯烟酸产品目前不再生产,因而公司决定将五氯吡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气体采用水吸收的方式制成盐酸进行销售。另外由于当时工艺条件限制,在生产五氯吡啶时没有完全反应的氯气没有进行回收,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空,现在由于环保的要求和工艺条件的改进,使生产中没有完全反应的氯气经液碱吸收后制成次氯酸钠进行销售。依据相关要求,该企业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进行安全评价。 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有:盐酸(危险货物编号81013)、次氯酸钠(危险货物编号83501)。 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需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连云港市朗易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苏新建 | 南志国 | 徐以法 |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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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 | 沈振华、高飞、苏新建 |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 | 2013.9.15 | ![]()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