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1.为了配合城镇燃气液化气市场整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2]5号)要求,宿迁市南南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皂河液化气站、宿迁市湖滨新区瑞福燃气服务站、宿迁市仓集液化气站、宿迁市融通工贸有限公司、宿迁永强液化气配套有限公司、宿迁荣升燃气有限公司等决定将其部分资产及经营权租赁给宿迁燃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宿迁燃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博燃气”)与宿迁荣升燃气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签订租赁合同(石油气站资产租赁合同见附件),本次评价范围为宿迁燃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宿迁荣升燃气有限公司总图布置、工艺及装置、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以下简称“燃博(荣升)燃气”),租赁的其他企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宿迁燃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MA7LGMK62K,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景彩山,办公场所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901号11楼。宿迁荣升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066291795R,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路9号,目前,该液化气站储存规模为200m3(50m3储罐3座,50m3残液罐1座),为六级液化石油气站。 2.评价目的及评价范围:燃博(荣升)燃气站总图布置、站区管理、储罐区、烃泵区、压缩机间、卸车区、灌装区、公用辅助设施、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和检测检验和记录。 3.周边环境:燃博(荣升)燃气位于宿迁经济开发区泰州路9号,出入口大门均面向南侧泰州路。燃博(荣升)燃气东侧为加油站,燃博(荣升)燃气南侧依次为架空通信线、泰州路和架空电力线,燃博(荣升)燃气西侧为空地,燃博(荣升)燃气北侧为排涝河、排涝河北侧为北京路,安全距离符合要求,交通便利。 4.地理位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路9号 5.平面布置: 燃博(荣升)燃气大致呈长方形,总占地面积5496㎡。站内分为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两部分;东侧生产区包括储罐区、烃泵区、灌瓶间、压缩机房、汽车槽车装卸柱和实瓶库等;西侧辅助区设有办公室、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间、消防水池、门卫等。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有高度为2.0m的实体墙与外界相隔,生产区内油罐区南侧设有15m×15m的回车场地。 6.工艺危险性简介: 1.卸车 (1)用泵卸车:由汽车槽车运来的液态液化石油气通过装卸总管线直接接到液化石油气泵的入口,由槽车泵打入液化石油气储罐。 (2)用压缩机卸车:压缩机抽储罐气相液化石油气,通过压缩机向汽车槽车增压,使槽车内的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大于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的压力,根据压力差使槽车内的液化石油气流入液化石油气储罐。 2.装车 将装车用的气、液相管与槽车的气、液相管相接,打开储罐(拟出料的罐)的气、液相管上阀门,开闭其他相应管线上的阀门,开动循环压缩机,槽车中的气体经压缩机进入储罐,储罐中的液相液化气因而通过液相管被压入槽车。 3.倒罐 首先切断接车用的气、液相管上阀门,打开两只储罐上的气、液相管上的阀门,开闭相应管线上的阀门,开动压缩机,借以实现储罐之间的液化气转储。 4.灌瓶充装 打开储罐与烃泵的液相管上阀门,以及两者回流管线上的阀门,开动烃泵,将钢瓶与灌瓶口接好,打开充装口控制阀,即开始充装。充装量一到,卸下钢瓶,换上另一只钢瓶即可重新充装。 5.倒残液 抽残液罐气相向钢瓶增压,使钢瓶压力大于残液罐0.2Mpa左右,增压后关闭进气阀,翻转钢瓶,使钢瓶口向下,打开相关的阀门,以使钢瓶内的残液流入残液罐内。 6.残液装车 残液罐内的残液利用来自压缩机或储罐的气相液化气的压力可压至槽车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