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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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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号 APJ-(苏)-330
项目名称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年产200吨三氟甲基亚磺酰氯、500吨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150吨2-(间-氨基苯基)咪唑、100吨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100吨2-氨基-5-氯-N,3-二甲基苯甲酰胺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
项目类别 现状评价项目 报告提交时间 2018.4.3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成武 彭杰 腾步冉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胡成武 苏新建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苏新建、王瑞辰、刘婷、苏东亮、冯家露 苏新建、王瑞辰、刘婷、苏东亮、冯家露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胡成武、苏新建 2018.1.26
现场勘查照片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位于连云港临港产业园(燕尾港镇辖区)经八路西纬二路南,主要从事芳基吡唑腈类、新型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占地面积163128.9m2,现有职工97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33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林涛。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 1250t/a 农药中间体产品项目已经取得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备案文号:连发改工业发[2011]17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许可,许可文号:灌危化项目审字[2011]042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许可文号:灌危化项目设计审[2011]043 号。1250T/A 农药中间体产品项目其中三个产品(年产 200 吨对三氟甲基亚磺酰氯、500 吨 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150 吨2-(间-氨基苯基)咪唑建设项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验收许可文号:灌危化项目审字[2014]008号,目前该项目已经正常生产。于 2017年建设二期项目(年产 100 吨 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100 吨 2-氨基-5-氯-N,3-二甲基苯甲酰胺建设项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的三氟甲基亚磺酰氯、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2-(间-氨基苯基)咪唑、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2-氨基-5-氯-N,3-二甲基苯甲酰胺不是危险化学品,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本项目中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的化学品甲苯(年使用量为550吨:临界量为:18000吨)、氢气(年使用量为:4吨,临界量为180吨:)、液氨(年使用量为230:临界量为360吨:)、甲醇(年使用量为277:临界量为:18000吨)等,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原料的年使用量较小,因而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依据《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项目涉及到重点危险化工工艺:氯化工艺、还原(加氢)工艺、重氮化反应、胺化反应、氧化反应,应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善德化工委托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生产现状进行评价,本次评价为“双评价一会审”中初次评价。本次评价范围为:年产200吨三氟甲基亚磺酰氯、500吨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150吨2-(间-氨基苯基)咪唑、100吨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100吨2-氨基-5-氯-N,3-二甲基苯甲酰胺项目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公辅设施等。

经辨识,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较高危险反应工艺(高危工艺)有:氯化工艺、还原(加氢)工艺、重氮化反应、胺化反应、氧化反应。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高危储罐有:甲苯储罐、二氯乙烷储罐、乙腈储罐、DMF储罐、甲醇储罐、乙醇储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苯、液氨、氯仿、一甲胺、甲醇、氢气、二氧化硫(尾气)。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甲苯、盐酸、氯仿、高锰酸钾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氯仿、溴素列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甲苯、盐酸、高锰酸钾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在企业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均要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属于监控化学品有:氯化亚砜。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有:3-甲基2-硝基苯甲酸、双氧水、高锰酸钾。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选址于化工园区(集中区)内,即灌云临港产业区(灌云县燕尾港辖区),符合化工企业选址的要求。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和落后安全设备,符合要求。

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料有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需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及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连云港善德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的生产过程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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