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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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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号
项目名称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5000吨
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日
项目类别 现状评价项目 报告提交时间 2018.3.8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瑞辰 彭杰 滕步冉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王瑞辰 钟昌继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王瑞辰、苏新建、苏东亮、刘婷、胡成武、冯家露 王瑞辰、苏新建、苏东亮、刘婷、冯家露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王瑞辰、苏新建 2018.1.29现场查看并提出整改对策
现场勘查照片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由靖江市鹏润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27号,占地面积50亩。2012年投资10000万元,建成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2014年3月投资5776万元建成了二期1000t/a2-氯-5-氯甲基吡啶技改项目。目前共有员工58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生产作业人员42人,辅助人员6人。
二期1000t/a2-氯-5-氯甲基吡啶技改项目由于市场不稳定,且存在固废较难处理等问题,已经于2015年下半年正式停产,2016年上半年已经对部分设备进行拆除。所以,目前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项目为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
依据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工作,本评价报告即为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次“双评价一会审”工作中的“首次评价”。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原料主要有:硫酸、乙二胺、硝基胍、氢氧化钠和氨。在本评价项目中,所生产的产品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也没有危险化学品中间体或副产品产生。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也无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产生,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硝基胍(硝基胍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180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3200吨,实际年使用量约为3200吨)、氨(氨需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36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0.5吨(仅用于制冷),实际年使用量约为0.5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原料品种为:硝基胍(危险品序号:2263,年使用量:3200吨/年)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申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苏(连)安危化使字G00020号),申领所包括的原料品名为:硝基胍(3200吨/年),有效期: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较高危险反应工艺”。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 “高危储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剧毒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乙二胺。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储存与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基胍和氨(仅用于制冷)。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选址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内,符合化工企业选址的要求。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和落后安全设备,符合要求。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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