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由靖江市鹏润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27号,占地面积50亩。2012年投资10000万元,建成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2014年3月投资5776万元建成了二期1000t/a2-氯-5-氯甲基吡啶技改项目。目前共有员工58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生产作业人员42人,辅助人员6人。 二期1000t/a2-氯-5-氯甲基吡啶技改项目由于市场不稳定,且存在固废较难处理等问题,已经于2015年下半年正式停产,2016年上半年已经对部分设备进行拆除。所以,目前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项目为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 依据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工作,本评价报告即为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次“双评价一会审”工作中的“首次评价”。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原料主要有:硫酸、乙二胺、硝基胍、氢氧化钠和氨。在本评价项目中,所生产的产品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也没有危险化学品中间体或副产品产生。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也无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产生,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硝基胍(硝基胍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180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3200吨,实际年使用量约为3200吨)、氨(氨需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36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0.5吨(仅用于制冷),实际年使用量约为0.5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需要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原料品种为:硝基胍(危险品序号:2263,年使用量:3200吨/年)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申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苏(连)安危化使字G00020号),申领所包括的原料品名为:硝基胍(3200吨/年),有效期: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较高危险反应工艺”。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 “高危储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到剧毒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乙二胺。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储存与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基胍和氨(仅用于制冷)。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选址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内,符合化工企业选址的要求。 连云港盈润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和落后安全设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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