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2005年8月,原名为连云港宏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由温州建成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位于连云港灌南县堆沟港镇的连云港化工园区纬三路17号,占地面积约110亩。2008年1月由浙江物产集团收购,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于2009年5月改为现名。注册资金1200万元,固定资产8000万元。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53人,其中技术人员22人,安全管理人员7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法定代表人:施苍松。 依据连云港市安委会《关于明确“两灌”园区企业及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安传[2017]4号)及《连云港市化工(危化品)企业集中整治评价会审实施细则》(连政办发[2018]25号)的要求,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双评价一会审”工作,本评价报告即为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次“双评价一会审”工作中的“首次评价”。 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完成年产600t/a二羟甲基丁酸、50t/a2-噻吩乙酰氯、50t/a2-噻吩甲醛、100t/ a 2-噻吩乙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于2010年01月完成100t/a噻吩、100t/a 3-甲基噻吩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于2014年6月完成年产100吨R-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目前企业在生产产品为: 100吨2-噻吩乙醇、50吨2-噻吩甲醛、50吨2-噻吩乙酰氯、100吨R-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100t/a噻吩及100t/a 3-甲基噻吩已经停产多年,企业承诺不再生产,见附件承诺书。年产600t/a二羟甲基丁酸原在二车间已连同建筑全部拆除。 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2-噻吩乙醇、50吨2-噻吩甲醛、50吨2-噻吩乙酰氯、100吨R-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溴化氢、四氢呋喃、甲苯、镁、氮气、环氧乙烷、硫酸、乙酸酐(醋酸酐)、DMF(N,N-二甲基甲酰胺)、三氯氧磷、甲基磺酰氯、水合肼、甲苯、亚硝酸钠、乙醇[无水]、氰化钠(溶液)、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乙酸乙酯、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氯化氢、盐酸、氟利昂、噻吩等。该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无危险化学品,也无危险化学品的中间产品及副产品产生。因此,年产100吨2-噻吩乙醇、50吨2-噻吩甲醛、50吨2-噻吩乙酰氯、100吨R-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本评价项目中环氧乙烷的使用量47.04吨/年,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360吨/年);环氧氯丙烷的使用量92吨/年,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730吨/年);乙酸乙酯的使用量57吨/年,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18000吨/年),无需申领《安全使用许可证》。 企业曾于2016年9月1日领取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许可的产品品名为:噻吩(100吨/年)和3-甲基噻吩(100吨/年),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G0080],因年产100t/a噻吩、100t/a 3-甲基噻吩项目不再生产(见附件中企业承诺),以后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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