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由金坛市客商在连云港市化工园区投资兴建的民营企业,地址位于连云港(堆沟)化学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500万元,固定资产2300万元,年创销售收入2800万元,可实现利税600余万元。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0000m2,其中建筑面积2100m2,现有员工48余人,其中技术人员5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产品为邻甲酸甲酯苯磺酰基异氰酸酯、邻甲酸甲酯苄基磺酰基异氰酸酯和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均三嗪,均为农药中间体。 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基异氰酸酯、邻甲酸甲酯苄基磺酰基异氰酸酯和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均三嗪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原料有:甲醇、硫酸、二甲苯、异氰酸正丁酯、氯化氢、偶氮二异丁腈、氯、二氯乙烷、氨水、乙酸酐和氢氧化钠。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均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也无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产生,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氯(氯需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18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250吨,实际年使用量约为100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因此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学品有:氯(危险货物编号:23002)。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较高危险反应工艺”为氯化反应、氨化反应,不涉及到“高危储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剧毒化学品为氯。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乙酸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偶氮二异丁腈、甲醇、二(三氯甲基)碳酸酯(固体光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