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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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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号 APJ-(苏)-330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项目规模 销售额5000万元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炼焦业 合同期限 30工作日
项目类别 现状评价项目 报告提交时间 2014年10月29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刚 南志国 徐以法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王刚、王瑞辰 刘向勇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王瑞辰、沈振华、钟昌继、丁锡新、彭杰 王瑞辰、沈振华、钟昌继、彭杰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王瑞辰、苏新建 2014年10月24日现场查看
现场勘查照片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由金坛市客商在连云港市化工园区投资兴建的民营企业,地址位于连云港(堆沟)化学工业园区,注册资金2500万元,固定资产2300万元,年创销售收入2800万元,可实现利税600余万元。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0000m2,其中建筑面积2100m2,现有员工48余人,其中技术人员5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产品为邻甲酸甲酯苯磺酰基异氰酸酯、邻甲酸甲酯苄基磺酰基异氰酸酯和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均三嗪,均为农药中间体。
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基异氰酸酯、邻甲酸甲酯苄基磺酰基异氰酸酯和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均三嗪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原料有:甲醇、硫酸、二甲苯、异氰酸正丁酯、氯化氢、偶氮二异丁腈、氯、二氯乙烷、氨水、乙酸酐和氢氧化钠。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均为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也无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产生,不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氯(氯需领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年临界使用量为180吨,该企业年设计使用量为250吨,实际年使用量约为100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57号令),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因此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连云港市新田化工有限公司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学品有:氯(危险货物编号:23002)。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较高危险反应工艺”为氯化反应、氨化反应,不涉及到“高危储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剧毒化学品为氯。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乙酸酐。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评价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
本评价项目涉及到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偶氮二异丁腈、甲醇、二(三氯甲基)碳酸酯(固体光气)。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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