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2我单位遵照灌南县安监局的指示精神对园区内共31家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运行工作进行了检查
来源:江苏吉安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2-7-23 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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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灌南县安监局的指示精神,我单位于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2日,组织6位安全标准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3组配合堆沟化工园区的企业人员对园区内的共31家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运行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情况如下:
一、 总体情况
1. 被检查的各化工企业已经基本建立了安全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能够在日常管理中部分运行。
2. 总体来看,新建设的企业安全标准化方面的工作较好,老单位的工作较弱。
3. 安全标准化方面偏重文件资料的整理与记录,对生产现场的管理较差。
二、 具体情况
1. 法律、法规方面的更新几乎没有进行,多数企业的法规方面的文件停留在2010或2011年,更新与识别不到位。
2. 重大危险源方面的管理较差。多数企业未及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更新,没有及时对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评估定级。有的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甚至是2009年以前的,没有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1号令的要求进行重新评估。
3. 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方面管理较差。依据检查时的记录来看,多数企业的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培训教育时间不足(有的记录仅为每级1个学时)、没有全部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等问题。
4. 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缺失。主要体现在日常安全活动未进行、日常的老员工的安全培训无记录、未进行、学时不足等。
5. 对本企业的风险评价不足。风险评价方面各企业均未进行年度的风险再评价。特殊情况(操作)下的风险评价未进行。
6. 专职安全的配备部分企业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种是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7. 企业的工艺、物料、设施方面的变更未执行变更方面的有关制度。无变更方面的记录。
8. 老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及时评价。依据目前检查的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通过三年后的企业,尚未进行过安全现状评价。
9. 企业内的安全检查执行的较少。部分企业从未执行过企业的各项自行安全检查。
10. 少数企业的高危工艺、高危储罐未整改到位。个别企业甚至没有高危储罐的概念。
11. 重点监管化学品的自动化、安全联锁装置目前尚未开展。
以上为被检查企业的主要不足,其余一般性资料和生产现场的不足不再一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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